主要有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经济师、高级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为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工程师、经济师为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为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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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职称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2、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负责受理评审范围内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
3、评议组根据评审系列(专业)特点和申报人员的实际情况,考察申报人员实际水平,并给出初审意见。不设评议组的,由评委会委员分工负责上述工作。对申报人员的初审必须有3名以上评审专家参加。
建筑中的标准员是: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监督、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企业标准体系表的编制。
(2)负责确定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列标准强制性条文,并配置标准有效版本
(3)参与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措施及管理制度。
(4)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和培训。
(5)参与施工图会审,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
(6)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计划,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
(7)负责建设标准实施交底。
(8)负责跟踪、验证施工过程标准执行情况,纠正执行标准中的偏差,重大问题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
(9)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标准执行中的问题。
(10)负责汇总标准执行确认资料、记录工程项目执行标准的情况,并进行评价。
(11)负责收集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意见、建议,并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
(12)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信息管理。准的发布,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