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被解聘应如何赔偿八大员解聘如何办理?
我是北京人,从小在北京长大,我所在公司总部在上海,2008年2月应聘进入该公司在北京的办事处,至今已满两年,公司给我上的保险是从2008年4月至今,劳动合同签到2010年8月31日八大员解聘如何办理。
2010年1月18日,因身体不适到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检查,结果:怀孕6周八大员解聘如何办理。
2010年1月25日,总经理从上海来到北京,以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为名将北京办事处的员工全部解聘八大员解聘如何办理。
事后我向公司反应情况,希望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八大员解聘如何办理。但总公司给的结果是:1、到上海任职,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不解决住宿等一切问题;2、公司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第一,以我现在的身体状况,到上海就职,确实非常困难八大员解聘如何办理。我觉得公司是有意在为难我;第二,公司支付两个月工资是对工作满两年的合理补偿,和我怀孕是没有关系的,根本就算不上赔偿。
现在我想向各位请教一下八大员解聘如何办理,从现在开始到我妊娠再到哺乳期结束这段期间,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如果上海总部一定要让我去上海就职,我该怎么办?拜托知道的人指点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