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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考试作弊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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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解决考试作弊问题
  • 大学考试作弊怎么处理
  • 考试作弊被发现怎么办?
  • 考试作弊被抓后怎么办?
  • 一、怎样解决考试作弊问题

    面对当前大学生屡禁不止的考试作弊现象,高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应如何开展呢?

    1、重诚信教育,引导大学生学会做人诚实和信用是做人的根本,是未来社会的通行证。

    从以上作弊者主观因素分析可看出,不管是何种心态的考试作弊行为,都集中反映了考生不诚实的一面,“考试作弊”违背了做人最起码的原则。因此,在平时的教书育人过程中,我们要紧密结合当代大学生的所想、所思、所行、所为,给予积极的引导,及时指出他们在学习、生活中说假话、做假事等不诚实行为,树立讲诚实、重信用的良好品质;要求大学生要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特别是从考试不作弊等具体的事情做起,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注重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形成健全的意志,使学生能主动自觉地迎接挑战;培养学生诚实的人格,克服“好虚荣”、“侥幸”和自制力弱的心理毛病等,要教育引导学生相信自己通过努力是可获得好成绩的,这样取得的真实成绩不仅可以增强自己的信心和自豪感,而且可以培养自强不息的意志和光明磊落的胸怀,对做一个诚实的人、正直的人都是很有帮助的。

    2、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树立正确的考试观

    作为学校和辅导员都有义务在考试前做好考试作弊的危害性教育。通过介绍考试作弊的处分措施及过去考生作弊后的处分实例来让大学生明白,考试作弊一旦被发现,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目标,还会失去学位和正常的学习机会,这又如何对得起家长的殷切期望;处分记入档案,还会影响个人的前途;他们的作弊行为将背离自己的诚实、正直的人格;作弊风气的形成会引发同学们所厌恶的不正当竞争的产生,会影响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干扰良好学风的形成。考试除了检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外,还是检查教学质量,衡量教学水平,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通过考试促使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促使教学管理人员加强和改善教学管理。考试成绩是目前衡量教学质量的最常用最重要的指标,它通过对学生知识、技能、态度的测试,评价学生是否达到教育目标的一种手段。因此,应让学生明确考试的目的和意义,让学生明确考试分数不仅对他们自己,对教师和学校有更重要的督促作用和评价作用。虚假的分数会危害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妨碍学校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最终危害最大的还是学生自己。并且,考试不仅是对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测试,它还包括对态度的考核,如果出现考试作弊,又从何谈职业态度,又如何培养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

    3、改变教学管理模式,实施弹性学制

    现行的学年制教学管理模式,没有考虑学生基础的差异和个性、爱好的不同,不能很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填鸭式的课堂教学,使学生感到枯涩无味,学习缺乏兴趣。而弹性学制是在实行学分制基础上,允许学生在修满必备学分的前提下提前毕业,也可中途休学或延期毕业的一种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它以学生自主选课为基础,以学分及绩点计算学生学习的量和质,并以此作为考核学生对课程的学习、毕业和取得学位的标准。学生有自主选择专业,跨专业、跨校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授课教师,自主选择学习进程的权利。弹性学制的实行,将极大的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尤其是放宽了学习的年限,学生只要修满规定的学分数就能获得相应的文凭和学位,大大缓解了学生的心理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将减少考试作弊的可能性。

    4、改进考试形式,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大学教育更重要的是教会大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如何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在考试作弊案例中,学生夹带纸条的内容多半是死记硬背的公式、概念。笔者认为,减少学生考试作弊,在考试形式上可做以下调整:

    4.1在考试试卷中尽量提供解题的各种公式;

    4.2减少死记硬背的内容,注重测试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4.3社科类课程侧重论述和分析,考试可实行开卷;

    4.4实施考教分离,任课教师不划重点,减少考生有备而来。然而对学生的评价体系这根指挥棒不变,素质教育就无法落到实处。人才的概念是多角度、多方位的,我们经常发现,在校期间学习优秀的学生进入社会并未如人所愿都成为人才,而有些成绩平平或传统观念认为“差生”的学生却在行业中、单位里独当一面或成为专家。这说明我们现行的过分注重学习成绩的评价体系是不科学的。我们应重视学生的个性,因材施教,鼓励创新,为每个学生张扬个性,发挥特长提供环境和条件;奖励体系也应该是多层次的,在鼓励学习冒尖的同时,也要让有一技之长的学生得到表彰,为他们的成材创造一个合适的环境。

    4.5加强监考力度,配以科学的处罚措施监考教师要统一思想,认真严格地抓好考场纪律是为了治病救人。试想如果没有一个考生考试作弊能够成功,还有学生敢作弊吗?现在考风的败坏,和监考的不得力有着直接的关系。然而监考的不得力还有另一原因,我们发现考试作弊事件总是监考教师抓住的少,巡视小组抓住的多,原因是:过于严厉的处罚措施,容易造成大量的宽纵。“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取消学位”对一个学生来说打击是沉重的,在正面教育背后也存在着消极的一面;因为监考教师多为任课教师或辅导员,他们和学生之间有一定的感情因素,可以说大多数老师对于大多数学生都不愿意一棒子打死,而且严厉的处罚措施加重了有关人员的心理负担。而大量的宽纵又会使得处罚的公平性丧失,作弊可耻的道德风尚就不能形成。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笔者认为,对于作弊的学生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取消大学期间所有的评奖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下一个学年内如未受记过以上处分且考试课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可以撤销处分,真正给予学生自新的机会。这样监考教师才能真正统一思想,监考力度才能真正加强.

    二、大学考试作弊怎么处理

    有两条路:
    1.死不承认。扛着。
    后果:自己压力会很大,周围的同学、老师会对你失去信任,因为面对一个不诚实的人,不止怎样对待才能使自己不被欺骗,而且做错了事情还不敢承认错误。虽然死扛过去没有处分,但是老师同学是心知肚明的,真的。

    2.态度诚恳。道歉。
    后果:成绩为"0",受到警告处分什么,但是可以撤销。可能被父母骂,因为发生了不好的行为。但是,改正了就是好的。

    PS:虽然现在学校作弊现象数不胜数,但是抓住总是不好的,抓住了就是被发现犯错误了,没被发现随便你,发现了就好好承认,这是最好的做法。
    不过,作弊真的是没有任何意义,我不知道你的年级,但是等到你毕业就会发现其实做不作弊根本无所谓,反倒是作弊让自己心理压力很大,一直要防着老师同学,不如自己学点东西,对以后生活有好处的。那些平时的小测验,甚至模拟考、月考之类,无所谓的,真的。

    三、考试作弊被发现怎么办?

    考试开始后,一定不要马上动手。一般而言,考试的前45分钟管理最严,考试刚开始嘛,老师还比较有体力,思维也比较集中;而考试1小时之后,便进入了考试的黄金期,此时老师基本上处于体力和精神上的疲劳期,寻场已不太勤,即使看到有人作弊,只要影响不大,他一般是不会管的。但这不说明前45分钟不重要,你在此期间,你要浏览一下试卷,看看各题都考的是书上那部分的,并把卷子上会做的做一做,同时观察一下老师的监考态度,看他是正常人还是神经病。我的忠告是:“遇到有神经病的老师,一定不要作弊。这种人一看有人作弊就兴奋,当他抓住你之后就会有无穷的快感。这种人一般来说都是事业失败的人,平时显不出他来,只有此时他才能找到一些自我。所以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种人也挺可怜的,此时我建议要有同情心,尽量不要作弊。”
    考试开始一小时后,真正的考试也就考试了。你此时抄书一定要果断、迅速,千万不要心虚。此时最忌讳你抄书的时候看老师注意到你没有。你放心,只要你作弊了,100%会被发现。如果你在看老师的时候,恰好他也看到你,你就不能再抄了,否则老师就会感到自尊受到伤害:“好小子,看到我看见你了,你还抄?!”我估计你就要倒霉了。相反,你抄的时候不抬头,即使老师从你身边过也假装不知,那么老师也不会怪你,心想:“他没看见我,并非对我不尊。”所以他此时最多给你一次警告。当然,最好避免抄书时被老师撞见,这需要你要有很高的警觉.
    做弊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保持平静的心态,不要要犯罪感,所谓考场如战场,要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
    其实,大学里面的考试,如果作弊被发现,所受的处分是很惨的,但是他们的监考确是很松的,一般来说,大部分监考老师都是一般的任课老师,考前一般都会公布监考老师的名单,有心在考试期间作弊的同学一定要在考前去找你们的学长,学姐们去打听监考老师的性格,监考习惯。如果监考老师是学校的行政干部(如教务处长,你们的院长)之类的人物的话,千万不要轻易作弊,因为你一旦激怒他们,他们可以不给警告而直接做掉你
    对于不熟悉的监考老师,要察言观色,成老师的行为,谈吐间分析老师的性格,有句话说得好:“您只要一作弊,就一定会被发现,这是千真万确的
    ",最重要的是要理解老师的感受,不要伤害老师的自尊心。尊重老师,老师才会放过你

    四、考试作弊被抓后怎么办?

    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违反考场纪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不听监考教师指挥调动,不按指定位置就座;
    2.监考教师要求出示学生证或有效证件而无理拒绝者;
    3.将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及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不听劝阻的;
    4.考试结束仍强行答卷,经警告不改者;考试结束不交试卷,将试卷带出考场者。
    第二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作弊,其作弊课程成绩无效,以零分计,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
    1.考试中交头接耳,索要答案或对答案、传递纸条、交换座位、偷换试卷者(包括双方);
    2.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答卷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资料;
    3.夹带或偷看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课本、笔记、复习资料、纸条等;
    4.在墙壁、桌面、身上等处书写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
    5.违反考场规则携带并使用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电子设备的;
    6.交卷时,看别人的答案后,涂改试卷者;
    7.考试时间在考场外翻阅有关考试内容的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的;
    8.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在考试中途故意将试卷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后,在考场发现有作弊痕迹或由他人检举揭发查实者;
    10.经评卷教师认定,答卷雷同者;
    11.用不正当的手段提前获得考试内容者;
    12.经过认定其他形式的作弊行为。
    第三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第二次作弊者;
    2.由他人代替考试,或冒名顶替他人考试者;
    3.团伙作弊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
    4.利用通信设备及高科技作弊工具作弊者;
    5.已构成作弊,拒不服从监考教师处理,故意纠缠、谩骂、威胁,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第四条考生作弊,由监考教师认真填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认定处分审批表》,相关教学单位认定作弊事实后,按《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处理程序给予处分。
    第五条因考试作弊成绩无效以零分计的课程,不得参加正常补考、重修;如各方面表现良好,毕业前该门课程可给予一次重修机会,重新学习并考试通过后,计为有效成绩,给予相应学分。
    第六条凡是因考试作弊受处分的学生,处分期满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辅导员根据其实际表现写出专项材料鉴定,经学院研究同意,认为该生受到处分后品德、学业等方面有明显进步者,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教务处审查,最后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可解除处分。
    第七条考试作弊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特殊情况参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权办法》执行。
    第八条对学生的处分材料,学校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
    第九条学生作弊认定及处理相关材料,将纳入学校对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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