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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检测费用由谁承担文件_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所需的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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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的费用应由谁出?检测比例如何确定?
  • 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费用由谁出?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应由谁承担
  • 建设工程中检测费用应由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支付,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
  •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的费用应由谁出?检测比例如何确定?

    按照规定,监督单位进行监督抽检、特殊专项检测其费用应该由建设单位支付。
    上海用招标方式由政府出钱其实也是由建设单位出钱的。
    广州的监督抽检比例较大,这要看广东省厅质监站的具体规定,抽检比例大小由省厅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规定的。
    监督抽检费用:由质量监督机构委托有相关资质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费用按照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检测单位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全部手打,望采纳。

    二、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费用由谁出?

    看施工单位和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合同无说明时如果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材料检测费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保证材料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提出签证,上报业主予以审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应由谁承担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这属于乱收费。检验费是不能向被抽检人收取的

    四、建设工程中检测费用应由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支付,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

    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他们所做的检测属于监督检测,是不收费的,国家有明文规定:监督检测不能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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