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招标信息必须是完全公开的。招标信息应该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或者是信息网络进行发布。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投标邀请书上面都应该标注清楚招标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项目的性质是什么、施工的地点和时间以及如何获得招标文件等事项。
不仅如此,招标的过程必须是完全透明化的,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大会,开标的时候必须当众拆开密封件并且大声宣读。
确定中标人之后,招标人应该把中标结果通知所有人。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就是所有的投标人都必须拥有平等中标机会,每一个人都必须依法地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人不得违违背法律。系统以外的人不能干预投标活动。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就是指招标人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衡量每一个投标人的优缺点,按照规定的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选委员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该客观、公正地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地评判每一个人。
4.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就是指招标和中标的过程中,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比如说招标人不可以发布虚假的招标信息,也不可以随随便便地终止招标过程。
不仅如此,投标人不可以用别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也不可以和招标人或者是其他投标人串通起来进行投标。当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不可以擅自地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也不可以随随便便地就放弃中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