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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少数民族_急,求3个少数民族的来历,知道速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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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求3个少数民族的来历,知道速度啊!22944
  • 鲍青苗三个字一共有几画
  • 容止闲丽 是什么意思?
  • 各个民族的服装的由来(传说、特点)
  • 一、急,求3个少数民族的来历,知道速度啊!22944

    锡伯族是古代鲜卑人的后裔。鲜卑最初游牧于大兴安岭东麓,世代以狩猎、捕鱼为生。16世纪编入蒙古“八旗”后, 其社会组织发生了急剧变化,生产上转入稳定的农业经济。

    二、鲍青苗三个字一共有几画

    1、蒙古族

    蒙古族服饰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史前时期。远在旧石器时代,人类就开始用植物的叶子将自己修饰一番,后来又取用打猎的兽皮做衣服。

    在北方游牧民族的岩画上,已经看出蒙古高原的古人类在腰间围着一条短短的兽皮裙,头上插着长长的羽毛,有的臀部还有尾饰。而且已经有了大量粗拙的石环、骨饰等物品,说明在很早以前,北方游牧民族就有审美意向和审美追求了。据考古资料证明,蒙古族的服饰与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服饰是一脉相承。

    据《汉书·匈奴传》记载,“食畜肉”、穿“皮毡裘”的匈奴妇女的头饰与察哈尔妇女的头饰非常相似,而匈奴的服饰文化,又传给了鲜卑、柔然、突厥等北方游牧民族,当然也传给了蒙古族。而这些民族服饰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适应高原气候而产生。

    蒙古族的服饰具有自己的审美特征,蒙古族特别地偏爱鲜艳、光亮的颜色,这些色彩都使人感到色调明朗、身心欢娱。蒙古族又崇尚白色、天蓝色这样一些纯净、明快的色彩。蓝天白云,绿草红衣,一种天然的和谐。

    另外,从蒙古民族服饰的款式看,褒衣博带,即能体现人体的曲线美,又能体现蒙古牧人宽厚大度、粗犷坦荡的性格。

    蒙古族居住于蒙古高原, 气候寒冷又加之以游牧为主,马上活动的时间比较长,因此,其服饰必须有较强的防寒作用而且又便于骑乘,长袍、坎肩、皮帽皮靴自然就成了他们的首选服饰。

    《黑鞑事略》载:“其服右衽,道服领,少数为方领,以毡、皮、革、帛制作,衣肥大,长拖地,冬服二裘,一裘毛向内,一裘毛向外,男女样式相似”。

    这种服式,后稍经改革,沿用至今,牧区男女均穿用。分夹、棉、皮3种。冬以羊裘为里,多用绸、缎、布作面,夏穿布、绸、缎、绢等料。一般用红、黄、紫、深蓝色。袖长窄,下摆不开叉,衣襟及下摆多用绒布镶边,边宽约6~9厘米。穿着时稍向上提,以红、紫等色绸缎带紧束腰部,两端飘挂腰间。

    从上古到蒙古汗国,从元、明、清至今,随着历史的发展,历代蒙古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并不断吸收兄弟民族服饰之精华,逐步完善和丰富自己传统服饰的种类、款式风格、面料色彩、缝制工艺等方面,创造了许多精美绝伦的服饰,为中华民族的服饰文化增添了灿烂的光辉。

    2、满族服饰

    明朝,南迁到辽东地区的满族人,他们的服装是布、皮兼用。迨至努尔哈赤率部起兵后,他们的服饰杂乱无章,出现“上下同服”的现象。直到皇太极时代,冠服始有定制。入关之后,从皇帝到兵丁之衣冠,寒暑更换,皆有定制,不可逾越。

    至于闲散旗人,男皆袍服,以绸缎或布制做,外套马褂,直到辛亥革命,率以为常。满族妇女的旗袍,多有发展,喜用绸缎制做。在北京等地盛行“十八镶”的做法,即镶十八道衣边才算好看,样式也变成宽袍大袖,为有清一代的时装。

    辛亥革命后,旗袍的样式由肥变瘦,并有长、短袖之分。经过不断改进,一般样式为:直领,窄袖,右开大襟,钉扣绊,紧腰身,衣长至膝下,两侧开叉。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落,建立后金政权,推行八旗制度以后,满族人均在旗,故他们所穿的袍服便称为“旗装”、“旗服”。

    3、藏族服饰

    目前关于藏族服饰最久远、现存的实物资料是昌都卡若遗址出土的少量装饰品,有片饰簪、璜、珠、项饰、牌饰、贝饰等,反映了距今四、五千年前的青藏高原土著居民已有了较高的审美情趣,不仅有了缝织衣物的骨针,还具备了需一定审美意识方能创造出的璜、珠等。

    藏族服饰文化有了较大的发展。"中二丁王"时(相当于中原西汉中期),南方雅隆河谷的吐蕃开始了冶炼铁、铜、银等矿产,为金属饰品的出现创造了条件。藏史记载,公元三世纪的拉妥妥日年赞时,吐蕃赞普的服饰巳与众不同,出现了服饰等级的差异。

    史载松赞干布时期,吐蕃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吐蕃文化得到迅速的发展,其服饰文化日渐发达。吐蕃奴隶制王朝等级森严,在服饰上的表现也日臻完备。

    从反映吐蕃盛时的敦煌壁画可看出,君臣服饰的等级差异,藏王一般只有赞普才能使用的三瓣宝冠箍住的有凹槽装饰的无沿帽,呈红色,通常高于一般人的帽子;藏王的侍从或臣下往往戴平顶无沿帽。

    衣袍的式样也各有不同,官吏的章饰规定有一等瑟瑟,二等金,三等金包银,四等银,五等铜,六等铁等大小两类,共十二级,装在方圆三寸的盒子里挂在胸前,以区别职位的高低。

    武将的头盔有形如塔的装饰,战士头盔上有三只彩旗以表示出生的年月,随着"惟以淬砺为业"的吐蕃冶炼业的发展,军队的铠胄日趋精良,有的周身仅露两个眼窝,劲弓利刃常不能破,其威严、勇猛之气在今天大昭寺壁画的吐蕃武士像中尚历历在目。吐蕃贵族不仅本人穿着华贵,还在聚会宴客时,把佣人装饰起来。

    而作为赞普的松赞干布则用一种红带子包头,身着长袍,足穿脚尖朝上的靴子,据《红史》载,这种王服是受波斯王朝的影响,反映了文化交往已影响到了服饰文化层次,而从松赞干布伊始的吐蕃与中原的密切交往,两种民族文化的长期接触更为藏族服饰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史载文成公主进藏时,带入诸种花缎、锦、绫罗与诸色衣料二万匹,还有大量的金玉器具。松赞干布及吐蕃大臣纷纷自行去掉毡裘,改穿绢绮。近代西藏的高级官吏,头发绾成一髻,戴金翅白纱帽,这是唐代进士的服饰。

    此外,还采纳文成公主建议,令国人禁止"赭面"(用油涂面),文成公主进藏还带来了种植蚕桑和纺织技术,"植桑织丝兮"大大的促进了吐蕃服饰技艺的发展,青海海西州都兰出土的大批吐蕃服饰文物,真实、生动地反映了吐蕃服饰的工艺水平。

    服装的织物纹样多为联珠动物纹,装饰品的金质首饰、佩饰的精美使人叹为观止。今天藏族妇女饰品的镶嵌形制,可以从这些文物中找到原型。

    吐蕃是一个军事帝国,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征服融合了青藏高原及其边缘地区的许多其他民族,这是造成今天各地区藏族之间文化差异的重要原因。在服饰的表现上也是如此。

    吐蕃时代这种差异主要表现为东女、附国、党项等部落服饰的不同,东女部落住在康延川(今昌都),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发展阶段,其女王穿青毛绫(氆氇)裙,上披青袍,袖长到地,冬穿用文锦装饰的羔裘。发作鬟髻状,两耳垂珰(耳环)。足穿革素(皮靴)。一般男子披发,妇女辨发,男女都用彩色涂面。

    王死居丧三年,不易服,不梳洗。附国是以今四川甘孜为中心,包括今四川阿坝一带的嘉绒藏人的藏羌融合体。他们头戴圆形皮帽,或带幕离佳(即面罩一类饰物,为妇女所带)。身披毛曷毛(氆氇一类)、皮裘,穿牛皮鞋。颈系铁索,手贯铁钏。王与酋长以金为首饰,胸前挂着三寸长的金花。

    党项则是纯游牧部落,"服毡袭褐,披毡以为上饰",早在北周时巳能制造精美的犀甲、铁铠。四川西北部还有属党项部落联盟的邓至、武兴国和宕昌等,服饰习俗为头藏乌皂突骑帽,身穿长袍,下着小口裤、足穿皮靴,与今四川牧区藏族服饰相似。

    此外青海地区有吐谷浑,贵妇人披锦袍,戴金花冠。如女发型为辨发披于后,后饰珠贝,以繁多为高贵,这一服饰与今青海藏族妇女大致相同。这些地区服饰特征是今天各地不同藏族服饰的母型。

    吐蕃王朝崩溃后,从九世纪中期到第十一世纪的二百余年间,西藏社会一直处于分裂割据的混乱状况。这一时期战乱不堪,服饰艺术的发展也难免厄运,停滞不前,而与战争有关的武士服饰却济时发展。在阿里古格王国的遗址中,发掘有大量古代武士的盔甲和武器。

    这一时期的服饰发展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佛教僧侣服饰的兴起。公元八世纪,西藏出现了第一批僧人,服饰由赞普府库供给,后由百姓、政府共同供养。佛教服饰亦形成等级区别,并有节日与平时的不同装束,自成体系。不少上层僧侣生活奢侈,衣着华丽,"下坐重裀,上张伞盖,身衣锦缎……"。

    早期西藏僧侣服饰受印度影响甚大。据传说贝霞帽最早则是由印度国王赠给宁玛法王莲花生而流传下来,成为西藏僧帽中的一种,但后来西藏僧服衍变发展较快,极具地方色彩。朗达玛灭佛后二百余年,佛教重新兴起,并且形成众多的派别,各派不仅在佛经教义的诠释上不同,而且在服饰穿着上也不相同。

    古老的宁玛派僧侣着红色袈裟,故又被称为红教。而噶举派则以戴红帽或黑帽以示各支派的区别。这种以服饰表征身份、信仰的现象正是西藏服饰文化的重要功能之一,也是西藏服饰史上颇具特色之处。

    元代,西藏隶属于中央王朝,因而在文化的各个方面都与元王朝发生了密切的交往,服饰上所受的影响也较前朝为大。元王朝在西藏分封安抚使、招讨使、万户等各级官吏,不同品级穿着不同花饰的藏袍,戴不同的顶冠,以至民主改革前噶厦政府的四品官的一种官服名称还保留着元朝的叫法"寸扎花尔白玛"。

    官品的主要标志也表现为蒙古式的"江达"(即圆冠)上的顶饰的差异。官吏贵族的管家、随从、佣人的帽子也有一定的形式,大管家在举行仪礼时要戴"索夏"(即平顶围穗蒙古帽)等等。

    还有一种贵族平时戴用的"夏木包多"的饼形帽,管家或根布(乡官)等也常戴,这个时期萨迦上层官吏、贵族的服饰或仿效蒙古贵族,或直接为元王朝赠赐,穿用十分普遍。西藏北部牧区与蒙古族交往较多,至今尚保有一定蒙古服饰习俗。

    元朝藏族服饰另一特点是宗教信仰对服饰的影响增大。随着佛教的中兴,严格的僧侣等级趋形成,使得宗教文化以多种形式与手段渗透于服装、鞋帽,而且以特定的图纹或符号来表达一种特定的意思。这种现象还影响到民间装束,如出现仿袈裟色泽的藏袍和印有宗教符号及佛教法宝的装饰品等等。

    明朝,中央与西藏地方的联系进一步加强。明王朝设乌斯藏行都指挥使司和朵甘行都指挥使司,管辖今西藏、甘肃、青海和四川西部的藏区,并常赏赐给藏区上层贵族以大量的锦帛、裀褥。而从藏区进贡的物品中看,氆氇、毛缨、足力麻、铁力麻等纺织物品占了贡物的大部分。

    说明当时藏区的纺织业也有了很大的发展。而纺织业正是服饰发展的基础。为明代藏族服饰业发展提供的另一个优良条件是中原与西藏官方民间的大量的茶马贸易,为西藏输入了大量的布帛、缎绸和纺织成品,这些贸易是以前任何时代都难以企及的。

    此外,明代西藏的藏戏艺术有了很大的发展,与藏戏艺术密不可分的服饰艺术也自然迅速兴起。藏戏服饰除了历史上贵族们的日常服饰外,还发展出了另一类高度夸张的服饰以及大量的面具。并且这些服饰和面具都是严格按照戏剧角色的地位身份配置,并为其性格特征服务的。

    这类服饰艳丽、夸张,重在表现力与强烈的装饰效果,成功地将西藏服饰经过艺术处理后搬上了戏剧舞台,为西藏服饰文化增添了新的血液。同时又大大促进了西藏戏剧、舞蹈、美术等艺术的发展。

    清朝是中国历史前所未有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时期,中国各民族文化大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并日趋定型。与今天的联系最为密切。藏族的服饰文化亦不例外,所以我们将以清代藏族的服饰文化为主,对藏族服饰文化的结构、艺术特色、审美特征、制作工艺做进一步的探索,以利于加深藏族服饰文化的特色。

    4、壮族服饰

    在清朝末年(1911年)以前,壮人穿的衣服,都是自纺、自织、自缝制的。当时,女子的服装与男子相比显得多彩些。她们上身穿的是大襟蓝干衣,领窝至右腋下的衣襟、两袖,均绣大花边,衣领矮,露颈部。

    下身穿的是长至脚踝的长折裙,或镶有花边的宽裤子,裙子外面,正两腿心处,各绣一条垂直对称的大花边,在臀部处打几个折,臀部下的裙脚卷起一寸左右,两边以几针缝住,形成后裙脚弓形翘起,从前面看是桶裙,背后看是折裙,上下衣裙贴身,线条分外明朗,十分雅观。

    脚登圆口绣花鞋。壮族男子穿的上衣,是黑布对襟衣,圆领阔袖,两襟扣子7—9个,扣子用黑布织成,穿时,将两襟的扣子扣起来。

    男子穿的下衣即裤子也是黑布,裤口宽大,一般为1—1.2尺寸。成年尤其是老人,头包长约4—5尺的黑巾,或用一块黑长方形的布合缝,上端打折,顶开圆孔,戴于头上。平时,一般打赤脚,只有过年过节,喜庆日子,走访亲友,才穿上土布鞋或龙凤鞋。

    清末民国以后这一时期女子改穿宽阔的唐装衣裤,腰间正面扎齐脚踝的半边围裙。围裙上头以两条印花布带系结于背后,并以两端各约两尺作飘带。壮族男子改穿对襟唐装衣,宽裤子。脚穿土布鞋。男子读书则穿中山装,剪西式头。老年人头扎黑布巾。

    1949年以后,壮族地区的城镇居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校学生等,他们的服装紧跟全国的变化,一般都穿中山装、干部服,与当地汉族人民一样。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甚至可以在边远的山区看到壮族同胞西装革履,花裙花衣更不用说。传统的壮族服装也悄悄发生变化。

    5、白族服饰

    远古时代想必白族的祖先过着群居生活。以打猎、捕鱼为生。以树叶来避寒,遮羞。经考古发现距今三千年前,白彝先民已经掌握纺织技术。剑川海门口、大理挖色鹿鹅山、大理苍山、宾川白羊村等新石器时代遗址,曾分别出土了石质纺轮,骨质或角质针具,证明纺织物开始问世。

    白族先民也开始有简单的服饰,当然服饰由于受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一开始的主要功能无疑是保暖、避寒。到了南诏时期,大理地区的丝纺织业已大量出现。“工文织”,含纹纳花的丝织品大增。

    1974年云省、大理州有关单位到大理州洱源县三营火焰山塔进行调查,在塔中发现了大理国时期的丝织品,且保存情况良好,经鉴定为白绢一幅,丝绸三块,这对于研究当时的丝织工艺确实是一份难得实物资料。

    南诏时期,大凡华贵的衣服,都要用精丝织成的丝、锦、绢缝制而成。南诏王、清平宫的服饰皆用锦绣,外缀虎皮,异常灿烂。在唐代的《南诏中兴二年画卷》中,对所描绘的王族和官员的服饰,作了详细的描述。《南诏德化碑》碑阴载用“二色绫袍”做功臣赏赐品。

    《释名·采帛》:“绫,凌也,其纹望之如冰凌之,理也。”轻且薄,以精丝纺之。为了使服饰更加美丽,人们除了在衣服上制作刺绣图案,达到美化服饰的目的。公元800年,南诏向大唐朝廷献演大型歌舞《南诏奉圣乐》,还以别的方式来表达,演员们穿南诏民族服饰,衣裙、鞋帽上彩画鸟兽草木花纹。

    “八彩”艺术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向复杂演进。所以说南诏时期白族织染刺绣、工艺美术方面的造型设计水平之高,在我国南方是少见的。它将织、染、绘、绣融为一体,是唐代白族地区纺织业和服饰艺术蓬勃向前发展的显著标志,对研究当时的白族服饰艺术,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南诏大理国时期,白族上层服制、服式的基本形,式相对固定下来,相应的百姓服饰质量也有所提高,出现了刺绣的服饰,绢类面料虽没官家华贵,仍不失质粗形美之感,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服饰有一个显著特点:注重色调与装饰彩染和刺绣较普遍。

    服饰的类型反映了当时人们的审美观、社会习俗、文化情趣及生产力发展水平。构成白族的“服装文化”。这一文化对以后元、明、清的白族服饰的演变一直起着很大的影响作用。

    随着岁月的流逝,历史的变迁和社会的变革,白族的服饰相应也发生了变化。但白族服饰的形成总是受到特定的习俗、风俗和思想方式剪裁、编排。故南诏大理文化在现代白族服饰中遗制犹存,赁白族服饰自成一体、别具一格,始终保持着不同于其它民族的独特传统。

    扩展资料:

    一、汉服

    汉族是中国的主要民族,汉族的古传统民族服饰是汉服。相传为黄帝发明,西周起汉服已具基本性质,到了汉朝已经全面完善并普及。这一时段直到明末清初,汉族人着汉服到汉朝已有几千年历史。汉服是世界上历史悠久的民族服饰之一。

    二、汉服简介

    古汉服又称为汉装、华服。既有交领右衽又有直领圆领,袖子分为广袖、小袖、胡垂袖等。汉服通过华夏法系影响了整个汉文化圈,亚洲各国的部分民族如日本、朝鲜、越南、蒙古、不丹等等服饰均具有或借鉴汉服特征。

    清朝初年,满族统治者执行“剃发易服”政策,禁止人民穿着汉服,蓄长发。从此古汉服渐渐从人民生活中消失。

    由于清廷的“十从十不从”政策,古汉服并没有完全消失,人们仍然能看到她的影子。例如道教、佛教的僧侣服饰就保留了下来。古汉服的影响十分深远,中国许多少数民族和亚洲各国的部分民族,如日本、朝鲜、越南、蒙古、不丹等都借鉴传承了古代各个时期汉服的特征。

    汉服历史悠久,款式众多,历朝历代皆有自己的特点,但主要特征不变。而汉服又有礼服和常服之分。

    其中,上衣下裳的冕服为帝王百官最隆重正式的礼服;袍服(深衣)为百官及士人常服,襦裙则为妇女喜爱的穿着。普通劳动人民一般上身着短衣,下穿长裤。配饰头饰是汉族服饰的重要部分之一。古代汉族男女成年之后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上,以笄固定,加之以冠,以示成年。

    三、汉服特点

    汉服的主要特点是交领、右衽、束腰,用绳带系结,也兼用带钩等,给人洒脱飘逸的印象。这些特点都明显有别于其他民族的服饰。汉服汉服有礼服和常服之分。

    从形制上看,主要有“上衣下裳”制(裳在古代指下裙)、“深衣”制(把上衣下裳缝连起来)、“襦裙”制(襦,即短衣)等类型。

    男子常常戴冠、巾、帽等,形制多样。女子发髻也可梳成各种式样,并在发髻上佩带珠花、步摇等各种饰物。鬓发两侧饰博鬓,也有戴帷帽、盖头的。汉族人装饰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喜饰玉佩玉。

    四、汉族各个时期的服饰:

    1、上古时期

    中国传统古籍的观点一般认为,华夏衣裳为距今约五千年的黄帝所制或黄帝时期所制。例如,汉代《世本》记载:黄帝的臣子“伯余作衣裳”、“胡曹作冕衣”。《易·系辞》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之妻嫘祖养蚕制丝,以作衣裳。

    考古发现则证实,距今七八千年前的裴李岗文化遗址、陕西临潼白家村遗址中都发现骨针、纺轮,说明当时人们已会纺布制衣。到了约五千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不但大量发现纺轮,还在陶器上发现大量布纹的印痕。

    同时期的遗址中还发现了苎麻、蚕茧。说明此时已经产生了原始的农业和纺织业,用苎麻织成的麻布和饲蚕得到的丝纺来做衣服,人们的衣冠服饰日臻完备。只是,此时期的服装实物,在考古发掘中至今尚未发现。

    2、夏商西周时期

    这一时期的服装继承了上古时期的特征,并且已有充分的实物可证实汉服的基本特征已在此时确定:交领、右衽、系带为最基本的典型特征,上衣下裳是最基本的式样。在甲骨文、金文的多种字形中,很常见的一种字形的“衣”字即为交领右衽上衣的形象。

    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玉人亦穿着此种特点的服装,该玉人是中国目前出土的最早、最完整的服饰造型。与交领、右衽、系带的上衣相配的下装是“裳”。上衣下裳是汉服最基本的式样,至今汉语仍然用“衣裳”这两个字作为服装的统称。

    3、秦汉时期

    秦汉服装基本沿袭战国时期,仍然以深衣为主,大致分为曲裾、直裾两种,都是男女均可穿着。秦汉时期曲裾深衣是女服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服式,这种服装通身紧窄、长可曳地,下摆一般呈喇叭状,行不露足。如穿几件衣服,每层领子必露于外,最多的达三层以上,时称“三重衣”。

    由于汉代内衣的改进,曲裾绕襟深衣已属多余,所以至东汉以后,直裾逐渐普及。

    由于深衣的普遍流行,穿襦裙的妇女有所减少,但并没有消失,在汉乐府诗中就有不少描写。这个时期的襦裙样式,一般上襦极短,只到腰间,而裙子很长,下垂至地。1957年在甘肃武威磨咀子汉墓中发现了襦裙实物。

    汉朝时期,中国的文化、经济、政治、军事等各方面都空前繁荣、强大,汉族由此成为华夏民族的另外一个名字。此时期的服饰礼仪制度也极大完备,并由此出现了一个成语“汉官威仪”来称颂汉朝的服饰制度。“汉服”的名称也间接由此而来。

    4、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服装遗俗汉朝,但由于当时的风气汉服的风格变得潇洒飘逸。魏晋的名士们多光身着宽大外衣,或者外衣内着一件类似今天吊带衫的奇特内衣,并不穿中衣,此衣式仅见于这一时代,款式参见《北齐校书图》。

    或许受北方游牧民族的影响,中原男子在这一时代也开始流行上衣和裤装。绔、裤互称。由于南方的湿热气候,高齿木屐开始流行。袿衣(杂裾)是魏晋女服中的礼服。

    魏晋时期衣冠承于东汉,一秉东汉追求繁华、奢丽的风格,袿衣即是衣两侧有尖角的款式,魏晋时,人们将尖角家常,敝屣旁边加以垂饰飘带。服装看起来一场飘逸,这便是彼时辞赋中的“华袿飞髾”。

    5、隋唐五代时期

    隋唐汉服开始高端创新发展,但不脱离汉服基本特征。隋唐妇女的主要服式仍然是襦裙是裙、衫、帔的统一。女性当中十分流行齐胸襦裙,即把下裙提至胸上的裙子,搭配以披帛。

    贵妇当中,也穿钿钗礼衣。汉服工艺装饰普遍使用花卉图案,其构图活泼自由、疏密匀称、丰满圆润,颜色大胆。这时服饰图案的设计趋向于表现自由、丰满、肥壮的艺术风格

    唐代男子服饰,以幞头袍衫为尚,幞头又称袱头,是在汉魏幅巾基础上形成的一种首服。官吏除穿圆领窄袖袍衫之外,在一些重要场合,如祭祀典礼时仍穿礼服。

    礼服的样式,多承袭前朝旧制,头戴介帻或笼冠,身穿对襟大袖衫,下着围裳、玉佩组绶等。五代时期服饰基本筵沿袭了唐朝服饰,无太大变化。

    6、宋朝时期

    由于宋代初年的政治风气,汉服不再艳丽奢华,而是简洁质朴,宋朝汉族男子服饰沿袭了大襟右衽交领和圆领这两种传统服饰式样。

    宋朝汉族女服在沿袭上一代的基本制式的基础上,相比男装要富于变化些。宋代的褙子为长袖、长衣身,腋下开胯,即衣服前后襟不缝合,而在腋下和背后缀有带子的样式。宋代中后期国家富足,人们的服饰也开始奢华起来,人们大多穿起了丝绸。

    7、元朝时期

    元代虽然是蒙古人建立,但是蒙古人并没有推行类似满清的剃发易服政策,故此民间服饰仍然是汉服。元朝宫廷的官员和士庶的日常服装多为窄袖长袍,蒙古妇女也穿长袍。而中国妇女仍着汉服,其中襦裙较为流行。只是在风格上蒙古服装和汉服多多少少都受了对方的影响。

    8、明朝时期

    明太祖朱元璋推翻元朝后, 诏令天下“衣冠制度悉如唐宋之旧”,因此明朝服式恢复了汉服传统。男子服饰基本沿袭了大襟右衽交领和圆领这两种传统服饰式样。但又吸收了一些元代服饰特点,发展出曳撒等特色服饰。明代妇女的服装仍以襦裙为主。

    需要说明的是,明制女袄、女衫较有特色也很流行,外衣多为收袖口的琵琶袖,袖口可有缘边领子加护领,下裙多配马面褶裙和普通褶裙。除了一直流传的衫、袄及裙子外,还流行霞帔、褙子、比甲等新鲜样式,衣服的多变与款式做工达到一个高峰。

    明代的男装,大人多穿宽大的直身,头上戴四方平定巾,一般平民穿短衣,裹头巾。这个时候出现了一种六瓣、八瓣布片缝合的小帽,看起来很像剖成半边的西瓜。

    本来是仆役所戴的,但是因为戴起来很方便,所以就普遍流行起来。这就是清代「瓜皮小帽」的前身。明代也开始流行用金属扣和纽扣,但系带依旧存在。

    9、清朝时期

    1644年满清入关,推行了剃发易服政策,禁止穿着汉服,使汉族传统的服饰制度被迫中止。

    汉族妇女在康熙、雍正时期还保留明代汉服款式(十从十不从中:男从女不从),时兴小袖衣和长裙;乾隆以后,衣服渐肥渐短,袖口日宽,再加云肩,花样翻新无可底止;到晚清时都市妇女已去裙着裤,衣上镶花边、滚牙子,一衣之贵大都花在这上面。

    为保护文物衣冠,汉族各阶层人士以各种方式反抗清朝政府的政策,各地人民屡次起义反对剃发易服政策,但都被清政府镇压了下去,酿成了扬州十日的惨案。

    清代的农民起义,如白莲教、太平天国、捻军等都大量穿着汉族风格的衣服。有些太平军将领拒绝混入满清元素的服装,有的宁愿穿直接着戏服作战。

    10、民国

    1910年(宣统二年),资政院议决剪辫易服案,中国各地各族人民开始群起剪辫。遭清政府禁制的汉、回、苗等各族服饰文化也有人主张恢复。

    由于民国时期主张向西方学习,当时中国人正式改穿西式服装,女人的衣服也有原来宽大的长袍加入西方剪裁变为旗袍,大部分汉人渐渐以为西洋剪裁融合的旗袍、马褂即是传统的满族服装。

    11、现代

    在今天,部分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而开始思考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修补与复兴。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和有志者加入了复兴汉文化的队伍当中,但社会依旧存在很大的争议和各种各样的阻碍。

    三、容止闲丽 是什么意思?

    兴义地名的由来  地名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为地理实体、行政区域居民点取的名称,探究这些熟知地名的由来,有助于我们解读兴义历史文化。1.2万年以前,古人类“兴义人”在兴义生息繁衍,战国时兴义为夜郎辖地,秦代开始置吏,蜀汉设汉兴县,东晋南北朝设南兴县,唐设附唐县,治所在今黄草街道办。宋属宋杞国,元属云南行省普安路总管府,明代改隶四川布政司,永乐十一年始隶贵州,政区沿革几经变更,到1798年置兴义,1988年3月撤县建市,兴义地名沿用至今。从历史学的角度看,兴义地名来源大致可以分三大类。

      一、少数民族地区地名

      兴义的地名命名情况非常复杂,但从现有地名资料来看,少数民族地区地名,以彝族、苗族和布依族语命名者居多。
      (一)彝语地名
      兴义的彝族,主要分布在鲁布格、七舍、乌沙等地。彝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彝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支。从音节上看,彝语地名以双音节为主,其次是三音节,没有单音节地名。彝语地名与汉族地名有些类似,因汉译名和书写名的关系,在公布的地名中有三个字或四个字的。如鲁毗,彝语“鲁匹克”(以鲁布格发音相近),意为狩猎之地;卧嘎:彝语“模嘎”变译音(一说是苗族的译音,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下面表述),意为有山有水的地方;长冲:彝语,意为“岩石冲子”;阿依:意为大爷等等。彝语地名特点:

      一、彝族人民主要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支为单位,他们在自己的地方生产,命名方式多以家支名称相称;二、在兴义长期受彝族土司统辖,他们拥有强大的地方势力,与中央王朝是宗属关系,接受中央册封,改土归流后,才结束了这种局面。各土司土目在当地长期居住,人们都以土目家族冠以当地名称,这些地名有乌沙,因明代以前此地属东爨乌蛮的辖地,有一沙姓居住于此,势力较大而得名;三、自然物命名相当普遍。如:黄泥河,意带龙角的渡口,因大量开垦农地水土流失,而形成水沟,弯弯曲曲而得名;威舍,意指开满金黄色花朵的地方,因该地生长花草而得名。佳克,意为一堵乌花色的岩下面,等等这些,都是因为当地有典型自然物,而得名。通过彝族地名的研究,可以了解彝族的迁徙史。

      (二)布依语地名

      比较肯定的是,以“纳、坝、板、巴、秧、染、艾、洛、省”或与之偕音的字冠首的地名,与布依族关系密切。这一类名称在兴义历史上特别多,现在也还不少。如“纳录、纳灰、纳省、板江、巴结、歪染”等。原来,在壮侗语(布依语属壮侗语系)中,“纳”是水田,“板”是村,“波”是河,“秧”是水,“染”是家,“巴”是口,“艾”是酒糟,“洛”指山间洼地,“万”是大叶榕,“洛万”,意为地处洼地,左右环河且生长大叶榕的寨子;“坝达”意为河流汇合口;“坝佑”,指生产雄黄矿物的大山垭口;“省”:哄小孩的意思。布依语的构词方法是通名前置,这一点与汉语相反。布依族是“水稻民族”,喜居水边,他们聚居的地方以这些字作地名自然很常见。实际上,这类地名分布很广,从广西往西,北至云贵南部,南一直到泰国境内,都很容易找到。广西的百色,当地音读作bose,贵州可能会读成“波色”。
      (三)苗语地名

      苗族是兴义主体少数民族之一,因受到异族攻打便迁往高山地方,苗族迁入后,便与彝族相遇,以土司为保护伞,但却成为土司奴隶主的财产。苗族既然成了彝族土司的财产,奴隶主则可以任意处置以至生杀予夺,“布诺”奴隶主嫁女时,肯定有奴隶陪嫁,苗族的青年男女成了陪嫁的财产,和彝族奴隶主达成协议成为其奴隶。因此,在兴义少数民族地名中以苗语命名的地名相对较少。

      “嘎”字,是市境地名中常碰见的字,过去往往写作“戛”。“戛”读音为jia,显然有误。“嘎”的意思,有人说是山间平地,有人说是垭口,有人说是大寨子,本人也莫衷一是。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绝不是来自汉语。究竟来自何民族,其准确意义是什么,还有待专家研究。“箐”字多见于苗族居住地名中,其意指原始森林,苗族传说言其祖先迁来之初就居住在箐口。“箐”,大约与苗族先民的历史遭遇和生存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

      现在,苗族同胞居住地名中,大多数是以汉语命名,这有其历史渊源。我们知道,自秦汉以来汉族人便陆续迁入贵州。西汉时,为弥补巴蜀二郡租贼之不足,朝廷“乃募豪民田南夷”,这批豪民应是落籍贵州最早的汉人。两汉时期的汉族移民,主要是以屯军的方式进入贵州,以“部族”关系相结合,驻扎在重要军事据点,以后逐渐演变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大姓。西晋时,部分汉民因避乱迁入贵州,南北朝时期,中原纷乱,汉族人口不断南迁,其中一部分辗转来到贵州,形成一些地方性的移民集团。从秦汉至两宋移入贵州的汉人,在“夷多汉少”的情况下,大都“变服易俗”,被当地少数民族同化,以致被视为“蛮夷”的一部份,因此,数代居住在兴义,现在仍称自己的祖籍为“湖广”、“江西”、“南京”等,不一定准确。

      二、汉族地区地名

      众所周知,兴义汉族大量迁入时期是元明清三代,汉民族的迁入方式有:军屯、民屯、商屯三种。因此,当汉人进入贵州以后,在各交通要道设立卫所,派兵驻守,控制城市、重镇及其附近的地区。原来在此生活的彝族和其他的少数民族,则被迫放弃城市、重镇和交通要道。彝族先民虽然失去原有的优势地位,土司的权力遭到了削弱,但这个时期还是土司统治时期。彝族在其民众中仍然具有号召力。直至清朝时期,改土归流后,彝族首领真正失去统治权力,由外来官员对该地区进行统治,许多地名才采用汉语命名。

      我们现简要看一下汉语地名的来源。如黄草坝:因生产金钗石斛(黄草)得名;毛栗寨:因境内盛产毛栗而得名等等。在如带“屯”字的地名,现在沿用的下五屯、科佐屯、景家屯、郑屯和万屯等等,在兴义有“十八屯”。为什么有这么多带“屯”字的地名,与古时的军队屯垦有关。朱元璋为扫除西南地区的元蒙残余势力和不愿臣服的土司政权,分别于洪武十四年(1381)、洪武二十一年(1388)两次调集湖广、河南、江西、浙江等地共30万大军征南,史称“调北征南”。同时在这些地区设置以军制为主的营(黄坪营、布雄营和捧乍营)、卫(安南卫)、所政权,并令留守军队就地屯垦,七分屯种三分武备,亦农亦军。其后又将屯田之兵的父母妻子儿女共20万人迁至戍地,史称“调北填南”。又令军士无妻者就地完娶。以这种方式加强西南地区的武备力量,巩固大明政权。兴义当属“征南”范围,故在这一时期建立了数处千户所、百户所政权机构,并划拨大量土地用于军队屯垦。因军屯的目的是以发展农业生产为主,做到粮食自给,减轻当地百姓的负担,划拨的屯田区域自然条件较好,土地比较平坦肥沃,故成了首选之地,因此在这些地方留下了与当时屯垦有关的众多“屯”字地名。另外,兴义与明代军队屯田有关的地名有堡、如“黄泥堡、三堡”等,更能证明600多年前,明代军队曾在兴义驻军屯田这一历史史实,并由此产生了与屯田有关的地名。以上可以看出,汉语命名特点是以当地的比较显著的自然物、军事等命名的。有以下特点:

      地形性:兴义一般海拔在1000~1400米之间。最高点在七舍白龙山,海拔2207.2米,最低点为马别河汇入南盘江处的岔口河,海拔630米,居住在该地的各族人民,根据该地形状建村落寨,修路架桥,拦水筑坝,并命之以相应的名称。兴义山峰、河流较多,给人们构成了无限的遐想。因此,兴义的山峰、河流、地貌、地形等成了当地很多地名的来源。对地名内容的丰富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历史性:兴义在很久以前就有人类在此居住,并且中央王朝对此地开发较早,早在秦国时期开始设吏,蜀汉时期,设汉兴县,不同时期分属不同的郡县管辖。现在兴义仍然沿用历史名称,直到清嘉庆三年建置兴义县,兴义的名称才算固定下来了,并沿用到现在。因此,兴义地名具有历史性特征。
      地域性:兴义的地名有明显地域性特点,比如在交通要道及沿线以十二生肖命名的现象较为常见,在一些人口稠密的村落,一般以姓氏命名,如猪场坪、猪场村和袁家坝、景家屯、易家湾等。可以看出兴义民族迁徙史。

      三、传说地名

      兴义还有许多地名源于传说。如顶效的查白、巴结的梅家湾、南龙古寨、平安九寨等,都有着神秘的传奇色彩。这在黔西南州政协和兴义市政协编撰的《兴义民间传奇》中早有记载,此不赘述。其实,除了该书记载的外,象这样的传说,民间还多,爱好者如常到民间多找耆老攀谈,一定大有收获。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对兴义少数民族和汉族地名的研究,探索出其地名命名的特点,对揭示各民族的迁入时间,民族分布区域、演变情况等,具有重大的社会和现实意义。

    四、各个民族的服装的由来(传说、特点)

    壮族:
    端午节在门口挂艾草、菖蒲(蒲剑)或石榴、胡蒜,都有其它原因。通常将挂艾草、菖蒲、榕枝
    艾、榕、菖蒲用红纸绑成一束,然后插或悬在门上。因为菖蒲天中五瑞之首,象征驱除不祥的宝剑,因为生长的季节和外形被视为感“百阴之气”,叶片呈剑型,插在门口可以避邪。所以方士们称它为“水剑”,后来的风俗则引申为“蒲剑”,可以斩千邪。清代顾铁卿在《清嘉录》中有一段记载“截蒲为剑,割蓬作鞭,副以桃梗蒜头,悬于床户,皆以却鬼”。而晋代《风土志》中则有“以艾为虎形,或剪彩为小虎,帖以艾叶,内人争相裁之。以后更加菖蒲,或作人形,或肖剑状,名为蒲剑,以驱邪却鬼”。艾草代表招百福,是一种可以治病的药草,插在门口,可使身体健康。在 我国古代就一直是药用植物,针灸里面的灸法,就是用艾草作为主要成分,放在穴道上进行灼烧来治病。有关艾草可以驱邪的传说已经流传很久,主要是它具备医药的功能而来,像宗懔的《荆楚岁时记》中记载曰“鸡未鸣时,采艾似人形者,揽而取之,收以灸病,甚验。是日采艾为人形,悬于户上,可禳毒气。躲端午,时端午节习俗,指接新嫁或已嫁之女回家度节。简称“躲午”,亦称“躲端五”。俗以五月、五月五日为恶月、恶日,诸事多需避忌,因有接女归家躲端午之俗。此俗宋代似已形成,陆游《丰岁》诗有“羊腔酒担争迎妇,遣鼓龙船共赛神”之句。《嘉靖隆庆志》亦记云:“已嫁之女召还过节”。又,《滦州志》:“女之新嫁者,于是月俱迎以归,谓之‘躲端午’”。端午雨,时民间岁时占验习俗。俗信端午节下雨,不吉;反之则吉。此种俗信在宋代即已存在。陈元靓《岁时广记》引《提要录》云:“五月五日哨,人曝药,岁无灾。雨则鬼曝药,人多病。此闽中谚语。”又许月卿《次韵蜀人李施州芾端午》自注云:“临川人谓端午日雨,鬼旺人灾。清赵怀玉诗自注亦引有“端阳无雨是丰年”的谚语。
    壮族主要居于岭南。岭南地区自远古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在先秦时代,壮族就属于百越的骆越、西瓯等,远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有柳江县的“柳江人”和,“甘前人”,来宾市的“麒麟山人”,荔浦县的“荔浦人”。都安县的“干淹人”和“九楞山人”,柳州市的“白莲洞人”和“都乐人”桂林市的“宝积岩人”,田东县的“定模洞人”,灵山县的“灵山人”等等。这些古人类所在的区域,恰好是壮族先民的壮族
    活动地域,也是今天壮族的聚居地区。据此部分专家推测不排除壮族为这些古人类的后代。先秦时期,广西为骆越国,居住着百越中的"骆越"、"西瓯"、"苍梧"人。骆越国是岭南壮族祖先著名的方国,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其中提到“路人大竹”,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云:“路音近骆,疑即骆越。”路即骆,此说中的。《逸周书》亦称《周书》,乃先秦古籍,多数篇章出于战国,其中所记商周之事,必有所本。在《吕氏春秋·本味》里,又提到“越骆之菌”,汉代高诱注:“ 越骆,国名。菌,竹笋。”越骆是汉语提法,意为越(山)谷或越鸟,越人语言倒装为骆越。“僮”这个民族名称,是南宋时出现的。宋人李曾伯在上宋理宗的“奏议”中,曾提到宜山有“僮丁”。宋人朱辅在《溪蛮丛笑》中进一步指明南方“洞民”“有五:曰苗、曰瑶、口嘹、曰獞、曰仡佬”。以后历代均多沿用“獞(僮)”名,到明代“獞”名引用逐渐增多,但往往与“瑶”并举。到清代对“獞(僮)”名的引用已遍于广西各地。1949年后,经过深入调查和进行民族识别,人民政府把广西、广东、云南等地自称“布壮”、“布土”、“布农”、“布泰”、“布班”、“布陇”、“布诺”、“布衣” 、“布民”、“布越”、“布寮”、“布雅衣”、“布曼,”等等的人们统一称为僮族。后因“僮”字的含义不够清楚,又容易读错音,一九六五年,按照周恩来总理的倡议,把“僮”改为“壮”,把“僮族”改为“壮族”。民族区域自治。1952年12月9日在广西的西半部建立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春改为自治州。1958年3月5日,建立以原广西省地区为范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4月1日,建立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62年9月26日,建立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壮族名称虽随代而异,其主要源流:百越一瓯一瓯骆一西瓯骆一西瓯骆越一乌浒一俚僚一僮一俍一沙一侬一壮,为一脉相承。(参考黄现璠著《壮族通史》)

    满族
    满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6000-7000千年前的肃慎新开流文化[1][2]。肃慎、挹娄、勿吉、靺鞨、女真、满洲,都是现代满族一脉相承的祖先。后汉书·挹娄传》:“无君长,其邑落各有大人。”《魏书·勿吉传》“邑落各自有长,不相总一。”《隋书·靺鞨传》“邑落具有酋长,不相总一”。满族的历史
    唐朝的文献中将其称为“靺鞨”,宋朝、元朝及明时期的汉语文献中称其为女真。辽朝(相当于北宋)时期,女真人在现中国东北地区分别有南女真(熟女真),北女真,生女真,黄龙府女真,顺化女真,长白山女真等等,除语言风俗接近外,这些女真部族之间并不相互统属。其中生女真的完颜部逐渐强大,建立金国,消灭辽国和北宋占据中原地区。金朝继承了北宋和辽国的君主制政体,迁入中原的金国人在文化和血统上也逐渐和中原民族融合。经过金朝的发展,女真的概念比起前代变得更加明确起来,但是随着金国被蒙古帝国所灭,女真这一称谓再次笼统化。女真人除了一部分在战争中死亡,有一部分被汉化,如部分完颜部的人改为汉姓,元朝蒙古人将在中原地带已经逐渐被汉化的契丹、女真和汉族的后裔统称为汉人,而将南宋后裔统称为南人。而部分没有进入中原的女真人和退回东北的女真人继续在辽宁附近地区聚居,亦有其它新的部落迁入。明朝在今东北地区设立三个卫所,分别称作:建州,野人和海西,分设督司受明总兵节制,因此东北的各民族以地域划分为三部女真,称作野人女真、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实际上他们彼此之间不一定有血统关系。海西女真的叶赫部源自蒙古边缘部落。野人女真与之前金朝的女真族有较近的血统关系,但其不少部落后来被排除在满族之外,变成现在的赫哲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等。满洲是建州女真其中一个部族的名称。后来满洲崛起,征服了东北各部族,统一称谓为“满洲”,其中包括了归顺满洲的蒙古人、朝鲜人及辽东汉人。

    回族
    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新疆、青海、河北、河南、云南、山东也有不少聚居区。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吸收了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等生活习俗,服饰特别。 回族有小集中、大分散的居住特点。在内地,回族主要与汉族杂居;在边疆,回族主要与当地少数民族杂居;大都分布于水陆交通线上,因此经济文化较为发达。回族主要从事农业,有的兼营牧业、手工业。回族还擅经商,尤以经营饮食业突出。喜爱摔牛的运动,沧州、临夏地区的回族善于练武。喜食炸油香。
    回族把服饰通常称为“衣着”、“穿戴”。我国唐朝的杜环在唐和大食的一场战役中,战败被俘,把他自己在其地的所见所闻作了记录,其中谈到大食的服饰:“(大食)一名亚俱罗,其大食王号暮门,都此处。其士女瑰伟长大,衣裳鲜洁,容止闲丽。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系银带,佩银刀”。这些大食人有不少后来到中国经商,把这种服饰上的习俗自然也带到了中国。《新唐书》第一次记载了伊斯兰教教民的形象、服饰和宗教活动。据称:“大食本波斯之地,男子鼻高,面黑而髯,女子白皙,出门障面,日五拜天神,系银带,佩银刀……”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阿拉伯、波斯等地来中国的穆斯林,特别是穆斯林妇女的服饰打扮,还是很有特色的。宋代朱或在《萍洲可谈》中载:“广州蕃坊,蕃人衣裳与华异……”唐宋时期,有大量的阿拉伯、波斯来的穆斯林商人,一般都被称为“蕃客”,这是回族的先民。这就看出,当时回族先民的服饰与汉族不同,是有自己特点的。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中则记载得更明确:“宋时蕃商巨富,服饰皆珍珠罗绮,器用皆金银器皿。”可见他们当时穿的是有花纹的丝织品,佩戴戒指,使用金银器具等。回族男子头缠“戴斯达尔”、戴白帽的习俗,也在很早以前就有了。宋代周辉《清波别志》说:“层檀,南海旁国也。贵人以好越布缠头。人之言语如大食。”元代,回族人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都比较高,回族人的服饰习俗和其他习俗一样,都是自由的,没有任何限制,有着汉族服装的,有穿阿拉伯、波斯等地样式的,有自制的白帽、巾袍和鞋等,开始向民族服装发展。但是,到了明代,回族人的服饰习俗就开始受到限制。回回民族不是依据信仰习俗和祖先的服装样式,结合在中国居住发展的实际来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而是受到了统治阶级的强迫命令和限制。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后,采取禁止“胡服”的政策,让回族人民着汉装,这样,回回民族开始形成的服饰习俗就不能很快得到发展,也不能受到尊重。到了清代,统治阶级对回族人民更存偏见。雍正初年,山东巡抚陈世宫和署理安徽按察司鲁国华等地方大员向清廷上疏,对回民的服饰、信仰等横加指责、干涉,妄加罪名,说回民“平日早晚皆戴白帽,设立礼拜……”因此,他建议:“请令回民遵奉正朔,服制,一应礼拜等寺,尽行禁革。……戴白帽者以违制律定拟。”这样,回族的服饰,既受到了伊斯兰的影响,又受到了统治阶级的强迫限制。但是,回族服饰并没有因为统治阶级禁止就完全屈服而全部改着汉装,而把一些带有伊斯兰教特色和民族特色较浓的服饰习惯,坚持和保留了下来。如清代袁大化《新疆图志》记载:“阿訇之帽,上锐而高,檐以白布绽之,厚二三寸,脱帽为敬。人门必解履。妇女必障面。皆古制也。”又说“惟寺中礼拜,戴棱冠。上锐下圆,五色皆备,而白者为多”。直到今天,回民仍然头戴白帽,有的头缠“戴斯达尔”,女的搭盖头等,这都是回族服饰习俗发展变化的重要特征。〖回族服饰作用〗回族的服饰具有多重作用。一是保护身体。这是人类生产、生活和生存的客观的必然需要。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不同的服饰,夏天穿单衣,冬天北方回族人多穿棉衣和皮衣、皮鞋等,东北和西北地区的回族人为了防寒还戴棉帽、皮帽或耳套等。回族妇女为了防风沙还戴盖头、搭围巾等等。二是装饰的作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回族人也不例外,这是人类美化自身的内在要求。如男子穿衬衫、套青坎肩,女子点额、染指甲,在衣服上绣花,都有装饰的因素。三是具有信仰的因素,回族人去清真寺或过民族节日,需头缠戴斯达尔、穿准白、穿麦赛袜子,妇女搭盖头等,因此回族服饰除了保护身体和装饰的作用外,还有信仰的因素,这构成了回族服饰的民俗特点。回族的服饰,根据性别形成了男子服饰和女子服饰,且男女服饰区别很大;根据年龄形成幼儿服饰、成年服饰和老年服饰,回族女性服饰分未婚服饰、已婚中年服饰和已婚老年服饰;根据地区和季节、宗教职业形成不同的服饰等。下面就男女服饰两大类中的主要服饰品目,作一概述。

    苗族
    苗族的历史悠久,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 苗族的先祖可追美丽淳朴的苗家姑娘
    溯到原始社会时代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商周时期,苗族先民便开始在长江中下游建立“三苗国”,从事农业稻作。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苗族有自己民族文字,《苗族古歌》记载了苗族先民因逃避战争和朝廷的追杀与民族文化迁徙秘密等暴露予敌人,不得不将文字抹烧,抹去,当仅有的那些为数不多的知识分子去世后,文字也随之丢失,留下的只有现在的那写在衣服上的文字。后20世纪50年代后期苗族又开始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花山节”、“四月八”、“龙舟节”等。苗族民歌可分为飞歌、游方歌、风俗歌、叙事歌、祭祀歌五种。飞歌在田间地头演唱,也称“顺络苗族少女
    歌”、“吼歌”、“喊歌”、“山歌”,是流行于黔东南的一种特别的民歌演唱形式。游方歌是苗族民歌的专称,因地域不同称谓有别,包括“野外情歌”、“坐花坡”、“坐姑娘”、“玩表”、“采花”、“走月亮”等。苗族曾经自称 Hmub(谐音:牡)、Hmongb(谐音:蒙)、Hmaob(谐音:摸)、maob(谐音:毛),有的地区自称“ghab nus(谐音:嘎脑)、ghab Xongb (谐音:仡熊)、deb songb(谐音:带叟)等。他称“长裙苗”、“短裙苗”、“红苗”、“白苗”、“青苗”、“花苗”等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苗族,英文写作:MIAO 和 HONGB.其中青苗人精通药草,善于运用草药治病救人。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牯藏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祀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苗族
    苗族的主要信仰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苗族传统社会迷信鬼神、盛行巫术。也有一些苗族信仰基督教、天主教。苗族信仰佛教、道教的极少。传统地讲,苗族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往往认为是一种灵性的体现,因而对其顶礼膜拜,酒肉祭供。其中比较典型的自然崇拜物有巨石(怪石)、岩洞、大树、山林等。此外,苗族认为一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物具有神性或鬼性,苗族语言往往鬼神不分,或者两词并用。多数情况下,鬼被认为是被遗弃或受委屈的灵魂和工具所变成的,常给人类带来灾难、病痛、瘟疫或其他不幸,比如所谓东方鬼、西方鬼、母猪鬼、吊死鬼、老虎鬼等,被称为恶鬼。而有灵性的自然现象常被认为是善鬼,具有一定的神性,如山神、谷魂、棉神、风神、雷神、雨神、太阳神、月亮神等。对于善鬼、恶鬼,苗族人的祭祀之法亦不同。对善鬼有送有迎,祭祀较真诚,对恶鬼则须贿赂哄骗直至驱赶使之远离。在许多地区,苗族还认为自然界存在许多精怪。比如牛在厩内以粪便盖身或在厩内打转、将粪踩成圆圈,猪吃猪仔或躺在食槽里,鸭吃鸭蛋,老虎进田,遇到两蛇交尾,母鸡发出公鸡的鸣叫等均属出现了相应的精怪。在一些苗族地区,人造物崇拜有土地菩萨、土地奶、家神、祭桥、水井等。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一般由几块石头垒成,土地屋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家神信仰存在于川黔滇方言的部分苗族中,即在家中设立“家神”偶像。祭桥流行于黔东南大部分地区。龙也是各地苗族的崇拜和祭祀对象。图腾崇拜方面。东部地区许多苗族与瑶族共同崇拜盘瓠(一种神犬)。他们世代传说着“神母犬父”的故事,把盘瓠视为自己的始祖。中部地区一些苗族认为他们的始祖姜央起源于枫木树心,因而把枫树视为图腾。另有一些地区的苗族以水牛、竹子等为自己的图腾崇拜对象。普遍地,祖先崇拜在苗族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去,其灵魂却永远与子孙同在,逢年过节必以酒肉供奉,甚至日常饮食也要随时敬奉祖先。许多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祭祖盛典,在湘西有“敲棒棒猪”、“椎牛祭祖”,黔东南有“吃牯脏”,黔中地区叫“敲巴郎”,黔西北、滇东北有打老牛习俗。其中,黔东南的吃牯脏至今盛行不衰,最为典型。吃牯脏亦称祭鼓节、鼓社节、鼓藏(牯脏)节,以宗族(鼓社)为单位,每七年或十三年举行一次。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寄居中在木鼓里,祭鼓就是敲击木鼓召唤祖先的灵魂来享用儿孙的供品。主祭者称为牯脏头,祭品牯脏牛是专门为此而饲养的。每届祭祀活动前后延续三年之久。大多数苗族人虔信巫术。主要的巫术活动有过阴、占卜、神明裁判、祭鬼等,此外还有蛊术等。巫术活动由巫师主持。巫师大多是非职业化的。他们在前述各种原生性崇拜和巫术活动中起着主持者的角色,有的地方巫师还兼任寨老。巫师除了熟悉祭祀方法外,大多还能讲述本宗支的谱系、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熟悉各种神话传说、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有的巫师还兼有歌师和舞师的职能。所以说,巫师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的传承人,在苗族社会中充任知识分子的角色。此外,巫师还掌握一定的医术,懂得一些草药,在为人驱鬼的同时,辅以科学的医药手段。除了这些传统信仰之外,自近代以来,随着西方传教士深入我国内地传教,在滇黔川交界地区、贵州凯里、湖南沅陵等地区有一些苗族群众皈依了基督教,在滇东南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尤其是滇东北、黔西北一带的基督教信仰曾经势头强盛,影响极大。外国传教使团或者传教士们在苗族地区开设了许多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甚至实施了一些经济发展项目,对于苗族社会的进步、政治地位的改善起到了不可抹灭的作用。著名的牧师有安顺的党居仁、柏格理、张道慧、王树德等,前二者均殉职苗区。新中国建立之后,基督教、天主教的影响一度衰微,近年有一定的复苏的趋势。但是,现在基督教、天主教实行“三自”,与1950年以前的基督教信仰在社会组织、社会影响甚至信仰内容方面都有许多的不同。国外的苗族,在越南、老挝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苗族也有信仰基督教、天主教的。老挝、泰国的苗族也受佛教文化的影响。尽管如此,在他们的社会中,传统的祖先崇拜、灵魂观念等仍在很大程度上的保留。

    彝族
    彝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彝族与哈尼族、僳僳族、拉祜族、纳西族、基诺族皆源于古彝族。关于彝族的族源,迄今众说纷纭,尚无定论,成了人们关注的史学之迷,也是民族学、彝学研究领域里的一大难题。到目前为止,彝族的族源以土著说、羌氐说为主。土著说的观点论据比较充足。它又分西南土著说和云南土著说两种。西南土著说认为,彝族自古以来就居住在祖国的西南,经过人类发展的不同阶段而成为现今的彝族。这种主张的依据,除了汉文文献资料外,更多的是古彝文文献资料和神话传说等。云南土著说认为,云南是彝族的起源地。彝族少女
    羌氐说的观点较为普遍,它认为在六七千年前居住在我国西北河湟地区的古羌人,开始向四面发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国的西南方向游弋。古羌人早期南下的支系与当地土著部落融合,后来形成了西昌地区的邛蕃和云南地区的滇蕃等便是彝族的先民。三千年前彝族已广泛分布于西南地区,即史书中常出现的所谓“越嵩夷”、“侮”、“昆明”、“劳浸”、“靡莫”、叟、濮等部族。汉朝称“西南夷”。隋唐以来,彝族先民地区有乌蛮与白蛮的分化,并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彝族先民在长期形成与发展中,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
    彝族历史上一个重要特征,是长时期保持着奴隶占有制度。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及其以前,彝族先民社会已出现游牧部落与定居农业部落的分化。东汉至魏晋时期,各彝族先民地区继续分化出一批叟帅、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础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从原始部落向奴隶占有制度的过渡。8世纪30年代,蒙舍诏统一六诏,云南彝族先民联合各族上层建立了南诏奴隶制政权,统治中心在今云南西部大理一带,统治范围达到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与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布地区。南诏奴隶制王朝曾长期统治彝族先民地区,不能不对当地奴隶制的存在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唐天复二年(902),南诏奴隶制王朝的覆灭,意味着彝族先民地区奴隶制随之消亡。两宋300多年中,戎(宜宾)、泸(泸县)、黎(汉原)3州的彝族先民,处在宋王朝与大理政权的相互争取之中,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局面。与之相配合,奴隶制生产关系出现了强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况。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骑兵自四川分三道进攻云南,经彝族地区,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各彝族地区出现比较松散的反蒙古联合,开始统一于罗罗族称之下。与之相对应,蒙古贵族加强了对各地彝族兹莫即土长的争取工作,发展为在部分边疆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土司制度。自1263~1287年,相继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宁等地设立彝族土司。彝族人
    明代276年间,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大方),乌撤(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东川(会泽)、永宁(叙永)、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兹莫)连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着基本上相同的奴隶制度,与低下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各彝族地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3个等级。在上述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明代水西、建昌、乌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隶制的上层建筑。康熙、雍正年间,清王朝在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给土司、土目、奴隶主势力以沉重打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部分地区比较迅速地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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