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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我是2019年6月在四川省毕业的毕业生,可以在申请在2019年下半年在学校认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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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7月毕业的本科生能在学校所在地参加2020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证认定吗?
  • 2019年6月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能在学校所在地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嘛?学生证也已上交
  • 2018年6月在四川毕业学生能否在四川报考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
  • 2019下半年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 一、2020年7月毕业的本科生能在学校所在地参加2020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证认定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但像北京、上海今年秋季认定公告有提到因为受疫情影响,今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进行认定。
    具体要看认定公告的要求,大部分地区是不可以的,只能在户籍地或居住地或学校在当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

    二、2019年6月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能在学校所在地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嘛?学生证也已上交

    2019下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发布,全省统一秋季认定时间:9月23日至12月1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23日至10月25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申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请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广大考生应在合格证明三年有效期内及时申请资格认定。


    2019下半年四川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如下: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2015 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 188 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 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 2019 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2015 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三)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相关公告:2019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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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2019下半年四川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人请仔细阅读认定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请认定以免错过后续领证相关工作。

    三、2018年6月在四川毕业学生能否在四川报考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

    1. 2018下半年四川省考公务员考试对于应届毕业生的具体要求以其招录公告为准。

    2. 省考考生或先参考近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招录考情,如:

    四、2019下半年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 目前2019年秋季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尚未公布。以2018年秋季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为例,各地会自行发布认定公告告知认定范围、申请程序等具体事宜。

      《四川省2018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于2018年9月13日公布。

      如:

      1)广元利州区

      认定范围:户籍或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就读学校(全日制高、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且热爱教师职业的人员。

      2)新津县

      认定范围:

      ①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新津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1.党校学历除外2.“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连续三个月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②驻新津县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5】03号文件要求,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含中职类院校);

      ③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3)雅安市

      秋季不面向未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2. 建议查看学校所在行政区的认定公告了解是否符合认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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