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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传落实月】科技创新——对高校面向“七大都市”建设需求创办特色学院给予经费支持的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哈发〔2023〕3号)第10条“支持高校面向“七大都市”建设需求创办特色学院七大员证的需求。坚持市校协同推进产教融合,鼓励驻哈高校建设航空航天、高端装备、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学院或特色学院,综合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及为在哈企业培养产业人才评估等情况,每个学院给予最高500万元经费支持。”

二、支持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且面向我市“4567”现代产业发展需求成立了产业学院或特色学院七大员证的需求。

2.学院须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或具有自主设立权限的高校设立,或落实省、市有关要求进行设立七大员证的需求。

3.学院与在哈企业签订了委托培养或联合培养协议七大员证的需求。

4.学院完成了第一批招生工作七大员证的需求。

三、支持标准

对学院办学层次、科研实力、办学规模及为在哈企业培养产业人才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经费支持七大员证的需求。

四、申报材料

在线填写《产业学院或特色学院奖补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情况、目标定位和基础保障及相关佐证材料七大员证的需求。

五、申报程序

(一)发布通知:市科技局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通知公告”发布征集通知;

【政策宣传落实月】科技创新——对高校面向“七大都市”建设需求创办特色学院给予经费支持的办事指南

(二)条件审核:市科技局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查;

(三)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拨付资金: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支持标准向市政府请示同意后,按照财政支付程序拨付资金七大员证的需求。

六、牵头处室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创新服务处

联系人:宋立海

82363097、13212930118

来  源:冰城工信

编  辑:王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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