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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员工交社保需要什么材料_企业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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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哪些资料
  • 新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哪些资料
  • 请问,公司为员工办社保,员工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 上海市员工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 一、新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哪些资料

    二、新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六条 (单位登记)规定,新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缴费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七条 (申报与核定)

    缴费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缴费单位的缴费个人人数等有关缴费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的当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变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缴费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予以核定。

    第八条 (单位缴费时间)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

    第六条 (单位登记)

    新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缴费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七条 (申报与核定)

    缴费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缴费单位的缴费个人人数等有关缴费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的当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变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缴费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予以核定。

    第八条 (单位缴费时间)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请问,公司为员工办社保,员工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参保流程
    1、社保开户之后,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帐户;
    2、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
    3、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4、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注: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四、上海市员工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社保的缴纳流程: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如下: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总结: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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